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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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培训中心是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以及各种非学历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在校内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就业与创业相联系,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学生在学好专业课程同时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在就业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复合型、知识技能型多用人才,为毕业后顺利就业拓宽渠道。


在做好校内培训工作的基础上,面向社会适应市场需求,开展眼视光职业技能及相关项目培训工作。


一、严格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法规和集团、学院的部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制定年度培训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安排教学,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三、积极争取各类培训班的开办。对拟进入学院的各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机构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及培训质量的跟踪反馈,严把培训质量关。

四、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根据学生的年级、专业、性别、特点,向学生推荐相应的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项目,做好学生的咨询答疑工作。

五、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国家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

六、整理和保存培训、考核档案资料,发放培训合格证。

七、收集相关用人单位对职业化人才的需求信息,积极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优先推荐就业,建立人才培养就业渠道。

八、在相关系部的支持与配合下,开展技能培训与鉴定项目,及其各类培训班的实施与管理。

九、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所功能,积极开展鉴定工作,受理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人员的申请、资格审查,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试。

十、积极收集各类学习班学员对培训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实施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的全程监控。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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