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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一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学院领导班子、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决定,指导二级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全面主持和管理学院的教学工作。 1、组织新设专业的申报工作。对新设专业提出建设建议,并负责检查与评估工作。 (1)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负责相关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 (2)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要求,做好新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教材、实验、实习基地等筹备及建设工作。 2、组织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1)制订学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并组织教学部门制定具体教学计划(含临床实习计划)。 (2)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编写(修改)的原则和要求,并组织有关教研室据此进行教学大纲编写与修订。 3、教务综合运营管理 (1)组织建立、完善并执行教务运营管理制度及流程体系,保证教学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依据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在满足教学的基础上,提高资源(教师、教师、设备等)的利用率前提下,组织制定教学任务、课程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课程调度。 (3)负责制定全院教学经费的预算并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4)负责安排、组织全院各专业学生各门课程的考试(补考)、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5)教材管理。 ①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 ②根据教学计划,征求部系各专业课程教材版本使用意见,并编制计划与订购。 ③做好自编(协编)教材、补充讲义和教学大纲等的出入库、发放和保管工作。 ④做好教材发放工作和教材费的预收、结算工作。 ⑤组织评选优秀教材,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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