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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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工作职责

  1. 开拓创新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制定、修改、完善学院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生的行为管理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制定预案。

  3. 开展校风、学风建设活动,奖优评先工作。

  4. 学生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收转工作。

  5. 通过组织学生座谈会、设立校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与学生的沟通机制和渠道。

  6. 做好学生保险理赔协调工作。

  7. 做好学生就业素质教育工作。

  8. 学生心理健康辅导。

  9.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就业创业办工作职责

一、就业管理
1、根据学院的整体就业目标,拟订并实施就业工作计划,保证目标的达成。
2、建立并拓宽就业渠道(如组织各类就业供需招聘会和就业合作项目),结合毕业实习,增加就业机会;
3、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定期采取有效方式拜访客户。
4、开展学生潜力及职业性向测评,积极进行就业辅导,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5、总结就业工作,形成工作分析报告。

二、创业能力的培养。
1、建立并运行学生创业管理机制。
2、开拓学生创业资源,为学生创业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3、积极引进各类创业项目,通过与团委合作,了解学生在实际创业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可行性,确定项目的经营运作模式。

  • 加强对创业项目的管理。一方面,确定学院与创业学生之间的管理模式,加强日常对项目运行的建议指导,对学生在创业方面的表现进行月度评价,并结合素质能力教育,对学生的相关素质能力进行指导;另一方面,监控项目经营效益,促进(项目和经营者)优胜劣汰。
  • 建立贫困生档案,通过创业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开展各项勤工助学活动,完成分配的学费收缴目标。

心理健康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负责对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心理健康中心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
4、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开展个体咨询、团体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
5、负责对全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
6、与学生处、学生工作领导组保持联系,做好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开展专题讲座;对全院教师、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心理社团的骨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8、与教学部协作,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和专题讲座;进行科学研究工作;进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修改及编订等工作。
9、负责与各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协调与沟通,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三级防护网。
10、建立和维护心理导航网站。
11、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卫生协会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心理知识讲座和各种活动;
12、负责眼博物馆视觉心理展区设计工作。

宿舍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制定和落实有关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公寓(宿舍)物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评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内的生活秩序、清洁、保洁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公寓(宿舍)的门卫、防火、防盗及其它安全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宿舍)的房舍及桌椅等家具、设备的日常小型维修;
6、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内水、电系统的报修及其它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转;
7、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冬季的防寒工作;
8、与铁路相关部门合作,完成毕业生行李的托运和发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