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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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

  1. 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法制、治安保卫的宣传教育,增强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

  2. 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部门和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的行为。

  3. 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的发生。

  4. 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 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6.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 管理在校园内的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8. 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 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

  10.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员工、学生的防火意识。

  11. 建立和执行消防规章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

  12. 提高防火检查质量,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3. 组织和领导校义务消防队。

  14. 加强消防基础建设,提高专职人员综合素质。

  15. 抓好防火、治安两个办公室的日常工作。